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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回应“延长学科评估周期”:将按照规律重新论证评估

  对于今年两份提案提出的“延长学科评估周期”一事,教育部于近日作出公开答复:将继续就学科评估周期广泛征集各界意见,根据新时代的教育评价要求,按照高等教育发展规律,重新论证评估周期问题。

  早前,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078号(教育类335号)提案提出,学科评估应逐步与国家教育五年发展规划接轨,建议将评估周期延长至5年,以期向国家教育五年发展规划周期靠拢。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444号(教育类397号)提案提出,建议适当延长学科评估周期至6年。

教育部 新华社 资料图

  教育部介绍,学科评估经过17年的发展,形成了“四年一轮”的周期。实际上,类似水平、成效、排名性质的评估,如QS、THE、软科等均是每年开展。考虑到研究生培养周期和科研成果的形成周期,并考虑时效性,我们经过广泛调研,形成评估周期为4年的评价机制,既有利于高校及时了解学科现状、优势与不足,又能较为及时的反映阶段性人才培养成效。下一步将继续就学科评估周期广泛征集各界意见,根据新时代的教育评价要求,按照高等教育发展规律,重新论证评估周期问题。

  另外,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078号(教育类335号)提案建议学科评估结果作为“双一流”建设单位遴选的参考,不要直接挂钩,教育部对此表示赞同:学科评估是教育部学位中心以第三方评价方式开展的非行政性、服务性水平评估项目,其目的是服务大局、服务高校、服务社会,不是为某特定项目量身定做的产品。政府和高校在资源分配过程中,不仅要关注学科发展水平,更要关注社会对该学科的需求程度,要注重构建良好学科生态。

  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444号(教育类397号)提案则提出,学科评估应尽早公布下一轮的评估指标体系,各单位就有充足时间去准备和填报各项数据材料,更全面地体现学科建设发展成效。

  教育部指出,该部也认为减少高校数据填报负担对于教师潜心教学、静心科研十分重要。下一步,教育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,尽快组织开展调研、问卷调查、专家研讨,完善评估指标体系,并适时发布。同时,也将进一步完善公共数据库,提升评估工作信息化水平,促进各单位建立学科数据库,多措并举减轻参评单位数据填报负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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